徐州师范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就业指导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09-12-08浏览:941设置

一、目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毕业生,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完善沟通平台,及时有效地将国家及学校就业政策、招聘信息及相关就业事宜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学院经研究决定,在机电工程学院毕业班级中组建就业指导信息员队伍,开辟新的就业信息网络。就业指导信息员制度的制定、日常管理、考核具体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监管。

二、选拔与考核

1、就业指导信息员一般在三年级第二学期开始选拔、培训;进入四年级后开始工作。

2、各毕业班级在在三年级当年的3月底将推荐的就业指导信息员和专业负责人名单交至学院分团委办公室。

名称

分布

数量

产生办法

考核人员

其他要求

备注

就业指导信息员

每个班级

1

辅导员推荐

毕业班辅导员和所在班级学生

热心于为广大毕业生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通过相应的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就业意愿。

 

专业负责人

每个专业

1

从信息员中选拔

毕业班辅导员和所在班级学生

党员

 

 

 

 

 

 

 

 

 3、选拔及考核方式如下表所示:

4、就业指导信息员由辅导员推荐;专业负责人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从学院的信息员中选定。

5、考核办法:信息员需按时登陆校就业网站,每天到学院分团委办公室报到,超过三次不报到者予以清退;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向全院同学公布每班信息员人选,接受全体同学监督。

6、薪酬补贴:从勤工助学经费中支出。

三、培 

1、每年从3月底完成各层级信息员选拔工作后,开始组织信息员培训。

2、具体培训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学院学院分团委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具体职责

1、传递就业信息。信息员在收到学院的就业信息后应及时准确无误的传达给本班级的每位同学,不得藏匿或延误信息。

2、传达就业政策。通过培训,信息员应将学校对本届毕业生的所有政策文件等传达到班级全体同学并负责初步的解释工作。

3、对本班同学进行日常性的、程序性的就业指导,信息员需认真地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课程,掌握就业工作中经常性的和程序性的知识,并在本班同学中做好指导工作。遇有突出难题可向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请教,再向同学解释。

五、退出机制及鼓励办法

1、信息员属学院分团委认定的学生干部范畴,由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各班级辅导员协管,院分团委监管;

2、同时学院分团委办公室根据信息员的签到情况、工作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合格的信息员予以辞退;

3、工作期满合格的信息员由学院颁发证书,对于在工作中特别主动、踏实,协调组织能力特别突出的信息员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热点信息
江苏师范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 1998-2014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