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机电学院学工办公室团委办公室值班制度

时间:2011-03-25浏览:260设置

徐师大机电学院学工办公室团委办公室值班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协助老师开展学院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发挥学生会和团委学生骨干力量,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徐州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对学生会和团委值班人员有效。

第二章   办公室值班安排

第四条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40;如遇特殊情况,周六、周日和晚间也应安排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      值班地点:田家炳工学院楼(12#楼)201A团委办公室。

第三章  值班人员职责

第六条      值班人员的安排由院学生会和团委秘书部门根据课表统一安排,不得漏排或者随意安排有课学生值班。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

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在值班时若遇紧急事务,须经团委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遇事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假条需有办公室老师签字,补交的假条无效。

第九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热情接待工作电话及来访者。认真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在值班日志中做好记录并提示相关人员。

第十条      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秘书长或办公室老师,必要时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维护院学生干部形象,不得在办公室吸烟、打牌、下棋、酗酒、上网游戏等活动。

第十二条    值班负责人负责考勤并如实记录反映,秘书部门负责监督值班情况。

第十三条    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整理好后方可离开。考勤人员负责监督,并填写值班日记。

第四章  外来人员规定

第十四条   值班时间,不允许邀带无关外来人员进入团委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须接受值班人员管理,并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   外来办事人员按顺序找工作人员,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其他人员工作。办完事之后,不得无故在办公室内逗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应看的不看,不应听的不听,不应记的不记,不应说的不说。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团委秘书部。 

    

 

 

 

                                        机电工程学院团委秘书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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