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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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日期:2007-10-31 18:25:02] [字体: ]
关于印发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机电党发〔2007〕10号

  

院属各支部:

现将学院勤政廉政建设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提高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附:徐州师范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主题词:勤政  廉政  制度                   

主  送:    院属各支部、  各教研室            

抄  送:校纪委办公室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2007年4月22日印发    

 

 

 

 

 

徐州师范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校党委、校行政、校纪委有关勤政廉政建设的要求,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提高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特制订本制度。

一、  勤政廉政建设的总要求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认真地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中纪委编发的《廉政准则》以及其他相关的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同一切违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二、  勤政建设要做到“五要”

“五要”即:一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二要广泛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努力解决群众的各种后顾之忧;三要深入教学一线,每月下课堂听课不少于2次,参与监考、巡考,及时解决教学与学风建设中的问题;四要紧抓工作落实,讲究工作程序,注意工作方法,力戒拖拉推萎,提高工作效率;五要创新工作思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开拓新局面;

三、  廉政建设要做到“十不”

“十不”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亲友谋私利;不用公款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收受公务活动中可能影响公务的礼金、礼品;不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不得参与经商、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铺张浪费,挥霍公款;不得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公务的“请吃”和“吃请”;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在招生、考试、学历与学位管理、组织发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四、  勤政廉政建设的实施与监督

1、党总支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在全院的落实。

2、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以及其他师生的监督作用。

3、每学期安排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领导干部要对照《实施纲要》和《廉政准则》以及本制度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制度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5、领导干部违反《实施纲要》、《廉政准则》和本制度,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院科级干部及其他干部参照本制度执行。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200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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