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发〔2013〕2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这一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我院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如下:
一、2013年11月1日~11月6日:开展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工作,使指导教师和学生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生的重要意义,认真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的关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从时间、质量上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面向专业教师征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学院对指导教师提供的选题进行审核,可选题目的更新率应不低于15%,形成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南,并向毕业生公布。
二、2013年11月7日~11月15日:提供学生所选毕业设计(论文)及对应的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根据以上信息可相互之间进行选题调整,最终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具有讲师(或硕士)及以上职称(或学位)的教师担任。在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将最强的师资力量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中去;要有意识地形成高水平指导教师与优秀学生的搭配,从选题开始就做好冲击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培育和准备。
三、2013年11月16日~2013年11月25日:组织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
四、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2月20日: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任务安排;学生须提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文献,到相关企业调研,撰写文献综述,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注重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五、2014年2月20日~2014年4月10日:学生和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填写日志与指导记录,记录材料应保存完好,并作为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提交中期检查表。
六、2014年4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初稿。经学院审查,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指导教师要指导学风、鉴别学术真伪,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
七、2014年5月15日~5月17日:组织教师对提交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评审表,同时给出评审成绩。
八、2014年5月20日~5月22日:学生根据评审教师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九、2014年5月31日:组织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答辩。
十、2014年6月3日,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生论文答辩的结果,选出优秀毕业论文,报送学校参加校级优秀论文的评选,同时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报送学校。
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学院会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经费投入,根据《毕业设计工作条例》努力改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条件,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