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评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21浏览:519设置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2014年度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和谐学院:全校各学院(含科文学院);

(二)和谐处室:校党政群各部门及直属业务单位;

(三)和谐班组:后勤集团各服务单位、图书馆各部、汉园宾馆各部等。

二、评选标准

(一)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单位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政策法规。重视思想理论武装,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管理能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和谐,开拓进取,公正廉洁,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业绩扎实突出。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单位发展定位准确,规划科学,高度重视质量优先的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强,各项事业全面协调、蓬勃发展。

(三)思政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单位党团组织建设、师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扶困助学工作等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有特色、见成效。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平台,及时报道本单位教育改革发展举措、成效和先进典型,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较多、影响较大。

(四)文化建设特色鲜明。积极策划、开展反映时代特征、符合师生特点、有单位特色的高品位校园文化品牌活动,丰富师生校园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

(五)民主管理稳步推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治教的法治理念。完善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的作用,畅通民主渠道,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

(六)生产安全状况良好。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法制教育效果明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认真落实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完善防范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公共卫生和治安状况良好,师生满意率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治安环境,消除安全隐患。近两年没有发生《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所指Ⅲ级以上责任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评选时实行“一票否决”。

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出现其它与和谐学院、和谐处室、和谐班组称号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形成2013—2014年度和谐创建工作自评报告,并填写申报表。自评报告要求条理清晰,文字精练,字数不超过3000字。在本单位公示后,于4月20日前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并发

送电子版至宣传部信箱(xcb@jsnu.edu.cn),联系人:陈雪,联系电话:8213。

(二)专家评审。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比。

(三)学校审定。经专家评审、考察提出候选名单,提交校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总结表彰。学校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并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2013-2014年度和谐学院、和谐处室、和谐班组申报表.doc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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