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5-12浏览:185设置

各学部(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一)各学部(学院)对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准予答辩的基本条件为:

1. 品德优良,品行端正;

2. 修完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所规定的学分;

3. 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若所在专业举行预答辩,预答辩成绩须合格;

4. 完成研究生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填报。

(二)4月30日前,学校公布学位论文校级盲审结果,各学部(学院)根据盲审结果和《江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及抽检实施办法》(苏师大研〔2009〕26号)规定,对预毕业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二、论文答辩

1.各学部(学院)按学科专业或不同研究方向成立答辩委员会,在各导师组的统筹安排下组织本专业硕士点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3—5位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指委发〔2011〕04号)文件要求,至少应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研究生导师不得参加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

2. 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将答辩时间、地点、答辩人、学位论文题目等信息网上发布或者以海报形式公布,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结果应有一定区分度,答辩优秀率一般不超过30%。答辩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本学部(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

3. 5月26日之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硕士学位申请者材料,经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确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三、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一)5月6日之前,各学部(学院)提交《2015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1)至研究生院。

(二)5月27日—6月1日,各学部(学院)汇总答辩材料和学位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 参照《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批材料整理说明》(附件2),每位申请者一卷,按照附件3预毕业生序号排序,整理后送交研究生院审核。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等内容见《毕业工作表格》(附件4);

2. 完整填写并提交《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一览表》(附件3);

3. 汇总并提交《2015年上半年延期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

(三)6月1日—6月3日,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学位申请材料。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研究生院报学校审批后,返还学部(学院)分类存档。

四、学位授予

6月中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83403049;

电子邮箱:yangliu@jsnu.edu.cn。

附件:

1. 2015年上半年硕士论文答辩日程安排.docx

2. 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批材料整理说明.doc

3. 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一览表.xlsx

4. 毕业工作表格.zip

. 5. 2015年上半年延期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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