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快餐外卖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15-05-07浏览:1106设置


校属各相关单位:

近来,校外快餐外卖频繁出入校园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这些快餐外卖提供者大多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加工环境脏、乱、差,无消毒措施,食品运输无保鲜措施。为维护校园良好的环境和交通秩序,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决定开展校园快餐外卖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严把校园入口关,禁止“四无”(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外卖提供者进入校园提供快餐外卖服务。

2.严格门卫管理,规范机动车进出管理,严禁无牌、无证车辆及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违规、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经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校园内摆摊或流动兜售快餐,学生不得在校园内从事或受雇送外卖活动。

4.校内单位或个人确需订购校外快餐的,如外卖提供者资质不全,订餐者应在学校大门外交接,由此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二、工作要求

1.学校经营性出租房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经营户经营范围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范围经营餐饮服务。

2.保卫部门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外各类摊贩进校进行兜售和推销。

3.校内各食堂、餐饮网点应进一步丰富食品种类、提高质量、降低价格,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师生餐饮需求。

4.各相关管理部门、学部(学院)应对师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引导师生健康饮食,不购买无安全保障的餐饮外卖,远离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5月11日起,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整治内容开展督查。



江苏师范大学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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